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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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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11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人民币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1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4日11时在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7号)核准,湖北福星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96.6824万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1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899.9991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420ZC06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东湖城K1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和水岸国际K2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1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113.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420ZA000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已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3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024.18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了财务费用。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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