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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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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董事李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购置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的国悦府1幢10层10XXX公寓及其配套车位,建筑面积总计478.72㎡,购置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916万元(不含税费),主要作为公司办公经营用房,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作为公司保值增值的资产。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该经营用房购置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系本公司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国桥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投资设立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与浙江上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启”)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荣源”】 ,作为公司围绕教育产业及其他成长性较高产业的投资运作平台。

  上海荣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浙江上启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共同为公司该笔综合授信中的敞口部分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中的敞口部分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上述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教育教学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意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担保”)为明德学院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本公司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反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反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本次为明德学院授信提供担保的主体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合规。该事项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由西投担保为明德学院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向西投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该反担保事项并将该反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授信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六、《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流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莘源”)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为金叶莘源上述流贷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金叶莘源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流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莘源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金叶莘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瑞丰印刷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瑞丰印刷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瑞丰印刷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瑞丰印刷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经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购置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省烟草”)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的国悦府1幢10层10XXX公寓及其配套车位,建筑面积共计478.72㎡,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916万元(不含税费)。

  本次交易对方陕西省烟草为本公司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置经营用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的议案》。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该经营用房购置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国桥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941922973

  3、法定代表人:高兴智

  4、注册资本:(人民币)3430 万元

  5、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19号

  6、成立日期:1996年12月06日

  7、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8、经营范围:卷烟经营,烟叶生产经营,卷烟进口和烟叶出口业务;资产经营和综合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陕西省烟草为本公司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国悦府1幢10层10XXX公寓及其配套2个车位。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中,公寓建筑面积为397.86㎡,车位单个建筑面积为40.43㎡,交易标的建筑面积共计为478.72㎡。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交易标的此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拍卖底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916万元(不含税费)。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根据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授权与陕西省烟草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资金来源: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交易方式:本次购置经营用房的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

  七、本次购置经营用房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购置经营用房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旨在满足公司在北京区域的经营办公用房及业务发展的需求,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购置经营用房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增加部分房屋类固定资产,有助于优化公司固定资产配置。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合同尚未签署,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房屋类固定资产价值受经济形势及区域房价的波动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购置经营用房外,公司与关联方自 2019 年年初至今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购置经营用房,目的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此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拍卖底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审核意见

  1、董事局在审议公司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局就本次交易所召集召开的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此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拍卖底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浙江上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启”)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荣源”】,作为公司围绕教育产业及其他成长性较高产业的投资运作平台。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80%;浙江上启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4日召开的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陕西金叶

  1、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0246P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7、成立日期:1994年01月06日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浙江上启

  1、公司名称:浙江上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9LCH2K

  3、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17室-18

  5、法定代表人:华毅

  6、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资信情况:经核实,浙江上启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

  合作方浙江上启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暂定,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

  (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教育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的制作,包装装潢印刷,教育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暂定,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上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出资总额及出资比例:合伙企业上海荣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浙江上启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情况

  ■

  (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浙江上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三)拟投资领域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教育标的,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成长性较高的战略新兴行业等。

  (四)投后管理

  公司和浙江上启共同负责项目投后管理,针对每个项目共同制定投后管理细则,双方严格执行,浙江上启负责定期编制投后管理报告。

  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具体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合作事项及投资领域等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五、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旨在充分利用合作方浙江上启的团队、行业资源优势以及合伙企业平台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促进公司产业结构优化,有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将对加强并促进公司教育产业发展,以及公司的战略转型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其后续的经营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该合伙企业稳健发展。

  (二)公司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该笔综合授信的敞口部分5000万元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余低风险授信额度10,000万元无需担保。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4 年01月06日

  (三)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六)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115.34万元,负债总额102,430.62万元,净资产135,381.59万元,营业收入77,376.52万元,净利润2717.1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39,548.17万元,负债总额98,918.50万元,净资产136,320.60万元,营业收入66,866万元,利润总额4,076.22万元,净利润2,500.5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公司及金叶印务、瑞丰印刷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公司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中的敞口部分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9,757.6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6.75 %,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教育教学资金的需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该笔授信申请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二)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三)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六)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七)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八)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6,058.51万元,负债总额16,479.51万元,净资产29,579.00万元,营业收入15,318.70万元,净利润3,668.8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59,691.06万元,负债总额 28,636.06万元,净资产31,055万元,营业收入11,869.57万元,净利润1,862.28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明德学院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少数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良好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明德学院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教育教学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9,757.6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6.75 %,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授信事项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拟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笔授信申请由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本公司向西投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反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反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3日

  (三)住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216号曲江国际大厦1幢1单元12001室

  (四)法定代表人:赵增宽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六)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和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11日)。

  (八)资信状况:西投担保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关联关系:西投担保与本公司及明德学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十)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7,169.27万元,负债总额134,760.77万元,净资产172,408.50万元,营业收入24,188.47万元,净利润4,992.4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9,167.76万元,负债总额150,755.97万元,净资产178,411.80万元,营业收入20,531.70万元,净利润4,975.32万元。(未经审计)

  三、申请授信主体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二)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三)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六)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七)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八)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46,058.51万元,负债总额16,479.51万元,净资产29,579.00万元,营业收入15,318.70万元,净利润3,668.8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59,691.06万元,负债总额 28,636.06万元,净资产31,055万元,营业收入11,869.57万元,净利润1,862.28万元。(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反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明德学院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西投担保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少数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鉴于明德学院良好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公司为其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授信事项提供反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明德学院办理本次反担保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反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本次为明德学院授信提供担保的主体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合规。该事项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由西投担保为明德学院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向西投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该反担保事项并将该反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9,757.6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6.75 %,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莘源”)拟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笔流动资金贷款事项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流贷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3年03月21日

  (三)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11902室

  (四)法定代表人:赵天骄

  (五)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化工轻工产品(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沥青、防水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矿产品、金属材料、钢材、空调、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营销策划、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络系统集成设备的租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代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叶莘源总资产为18,219万元,负债总额15,992万元,净资产2,227万元,营业收入9,153.55万元,净利润35.96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金叶莘源总资产为16,669.60万元,负债总额15,477.03万元,净资产1,192.57 万元,营业收入4,217.28万元,净利润-1,034.43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金叶莘源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金叶莘源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促进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金叶莘源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金叶莘源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金叶莘源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流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莘源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金叶莘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9,757.6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6.75%,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0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印刷”)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子公司发展,本公司拟为瑞丰印刷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0年03月31日

  (三)住    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牛街庄片区42-5号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辉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1,450 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七)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100%

  (八)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品印刷(含彩色印刷制品、卷烟商标、其他商标标识的印制)(凭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丰印刷总资产为44,329.02万元,负债总额11,840.77万元,净资产32,488.25万元,营业收入35,145.26万元,净利润9,331.7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瑞丰印刷总资产为46,178.03万元,负债总额7,045.05万元,净资产39,132.98万元,营业收入26,594.11万元,净利润6,644.73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瑞丰印刷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对全资子公司瑞丰印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 东整体利益,同意为瑞丰印刷提供担保;在履行相应程序后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为瑞丰印刷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瑞丰印刷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瑞丰印刷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瑞丰印刷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9,757.6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净资产的36.75 %,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4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在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向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由全资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为该笔授信中的敞口部分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综合授信申请及由子公司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共同提供担保事项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子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笔综合授信申请及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教育教学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反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本次为明德学院授信提供担保的主体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合规。该事项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由西投担保为明德学院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向西投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该反担保事项并将该反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流贷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金叶莘源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流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金叶莘源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金叶莘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瑞丰印刷向中信银行昆明新螺蛳湾支行申请3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瑞丰印刷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瑞丰印刷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周户              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

  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因经营发展需求,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北京市购置经营办公用房,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作为公司保值增值的资产。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购置经营用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本次购置经营用房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局在审议公司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局就本次交易所召集召开的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此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拍卖底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张  华             刘增城               刘  忠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4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购置经营用房,目的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此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拍卖底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王周户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4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在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在北京市购置经营用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购置经营用房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王周户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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