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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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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05)。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2019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5、产品起息日:2019年2月22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23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的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2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06)。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2019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5、产品起息日:2019年2月22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23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9年2月27日,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3、产品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95%

  5、产品起息日:2019年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28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签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19封闭式私募净值型33号

  2、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35%

  5、产品起息日:2019年3月4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4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取发行主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的市场波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50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附件;

  2、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附件;

  3、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签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近期,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2018年8月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2,033,874.02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科技准则第16条——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19年度其他收益,将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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