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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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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9—04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4人。邹立宾、曾湘泉、杨德林三位董事因公务缺席会议,邹立宾董事委托王洪军董事行使表决权,曾湘泉独立董事委托王化成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杨德林独立董事委托陈永宏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7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孙彤军、祝卫、武常岐、王立英监事及高级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本行优先股发行规模为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首个计息周期股息率为4.20%(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本次发放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8.40亿元(含税)。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息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所持三家村镇银行全部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全权办理本次转让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转让价格、受让方、签署交易文件、办理交割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等,以及其他与转让相关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行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以下事宜:(一)根据监管机构具体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确定金额、方式、期限、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及发行场所等,择机发行;同时按照监管机构规定或要求,对债券名称及条款设计进行适应性调整。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二)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减记或转股、赎回等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行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具体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具体确定发行金额、发行方式、期限、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及发行场所,择机发行。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22,686,653元增加至15,387,223,983元,公司章程第五条中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亿贰仟贰佰陆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12,822,686,653元)”相应修改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亿捌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叁元(¥15,387,223,983元)”、第八条中的普通股股份总数由“壹佰贰拾捌亿贰仟贰佰陆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叁股”相应修改为“壹佰伍拾叁亿捌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叁股”、第二十五条中的股本结构由“普通股壹佰贰拾捌亿贰仟贰佰陆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叁股,优先股贰亿股,其他种类股份零股”相应修改为“普通股壹佰伍拾叁亿捌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叁股,优先股贰亿股,其他种类股份零股”。同意据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0日

  至2019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3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李先生010-85237849

  传真:010-85239605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9—0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监事程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程晨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以及监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对程晨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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