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9-01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2018年11月0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1),2018年11月0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2018年11月0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2018年12月0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年12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2019年1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2月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751,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7%,最高成交价为9.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74,010,79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公告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1月4日至17日为《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敏感期,公司未在该期间内实施回购股份。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9,941,900股(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98,614,600股的25%。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