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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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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澎:
持续优化升级 打造派出机构科技监管体系
□本报记者 徐昭 张晓琪

  □本报记者 徐昭 张晓琪 

  

  作为全国资本重镇之一的深圳,不论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还是基金公司、私募机构等,数量和资产规模都位于国内城市前列。如何做好监管工作,考验着当地监管局的能力。近年来,深圳证监局打造的派出机构科技监管体系,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继续根据证监会最新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在数据采集、比对分析、功能扩展、应用深化等方面持续对证券公司、资管行业、私募基金及上市公司监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拓宽数据来源,增加分析维度,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系统自动预警功能和风险量化水平,强化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通过科技手段,全方位提高监管能力。

  持续加大科技监管投入

  中国证券报:加强监管效能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年来,深圳证监局在科技监管方面有哪些探索?

  陈小澎:近几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下,为有效解决深圳辖区监管对象、监管业务发展与监管资源配备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深圳证监局持续加大科技监管领域投入与探索,初步构建以证券公司、私募基金、资管行业及上市公司监管平台为核心的派出机构科技监管体系。

  以证券公司为例,2013年,深圳证监局启动基于风险导向的证券公司监管框架研究,提出以“持续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为基石,“问题导向现场检查、风险导向现场检查、差异化监管策略”为支柱的“两大基石,三大支柱”事中监管框架。2015年7月,深圳证监局在证监会派出机构率先构建以微观审慎监管为主要目标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分析体系。此后,深圳证监局不断对证券公司风险监测体系升级完善。

  目前,证券公司风险监测体系已覆盖证券公司六大风险、三大重点业务,实现对风险数据的前置校验、智能预警、直观展示、多维分析、自动报告五大功能,运行三年多来,成效显著。

  一是改变证券公司日常监管模式。证券公司风险监测体系将监管关口前移,不仅解决监测的全面性、专业性和及时性等问题,同时将关注重点由机构主体风险扩展到辖区市场系统性风险,实现证券公司监管理念由“合规导向”向“风险导向”,监管方式从主体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改被动核查为主动监测,变人工盯防为科技监管,逐步形成以风险监测统筹日常监管新格局。

  二是及时预警辖区重大风险事项。基于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分析体系,深圳证监局及时识别融资融券业务“高质押率、高市盈率、高集中度”的“三高”风险、以债券代持和债券投顾为代表的债券业务表外杠杆风险、场外期权业务扩张风险以及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大风险线索,为提前采取风险缓释和针对性监管措施提供依据,为防范恶性风险事件提供保证。特别是在2016年底,债券市场风险集中爆发,由于发现及时、措施有效,辖区未发生风险事件,债券违约率持续维持在低位。

  三是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发现的问题,深圳证监局先后就债券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和股票质押风险向证监会提出监管意见建议,推动相关规则完善。(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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