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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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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因工作人员疏忽,将董事毕浙东先生表决意见统计错误,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及时与其联系沟通,截至《更正公告》披露时,董事会办公室尚未收到其提交的弃权理由。

  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及时”原则的要求,于2019年2月27日17时35分在深交所业务专区提交披露了《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同日18时左右,《更正公告》经相关媒体转载至互联网上,18时51分董事毕浙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补充提交了弃权理由。

  二、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已于2019年2月23日将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及议案资料发送至全体董事邮箱并电话告知了各位董事提请其审阅会议资料,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收到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质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毕浙东先生虽未在董事会表决的有效时间内提交弃权表决的理由,但对其补充提交的弃权理由仍补充披露如下:

  “重大坏账,应进行法定催收并出具稽核报告,因没有见到应收款催收说明及稽核报告,本人对此事项持保留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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