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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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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1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2日,延万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04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2018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与杜玉岱保持一致;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袁仲雪获授23,000,000股股份,延万华获授3,000,000股股份,周波获授2,000,000股股份,周天明获授2,600,000股股份,宋军获授2,000,000股股份,朱小兵获授2,000,000股股份。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合计能够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9,090,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0%。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杜玉岱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

  2、延万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3、周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4、周天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燕山路****

  5、宋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

  6、朱小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7、袁仲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

  8、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64804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及违禁品);货运代理;企业管理;销售:橡胶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及材料(不含危险品);金属及其制品、燃料油(仅限经营重油或渣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成果转让;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B栋2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杜玉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065085607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2017年12月18日,延万华开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2018年1月12日,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04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临2018-006号)。

  2、2017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杨德华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0,39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2018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签署协议当日,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99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55号)。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袁仲雪获授2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延万华获授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周波获授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周天明获授2,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宋军获授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朱小兵获授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杜玉岱。

  上述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轮轮胎

  股票代码:601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杜玉岱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延万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周波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周天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燕山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宋军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朱小兵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袁仲雪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B栋206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9年 3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及所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注:如本报告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杜玉岱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01061960********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青岛赛轮子午线轮胎信息化生产示范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赛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赛瑞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赛瑞特橡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赛轮子午线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赛轮金宇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金宇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延万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523197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金宇轮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山东金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赛亚轮胎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赛轮金宇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博路凯龙轮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卓越金宇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周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051967********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青岛高校软控装备公司副总经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赛轮子午线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赛轮金宇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周天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401031968********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燕山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银川(长城)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部长、工程师,赛轮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赛轮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董事、副总裁,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宋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6011970********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山东英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部经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赛轮有限公司董事,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福锐特橡胶国际公司董事。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赛轮国际轮胎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赛亚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朱小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021976********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配料部副经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发展应用部部长,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袁仲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061955********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海口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经历: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委、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纺织谷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青大产学研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高级副会长、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山东省橡胶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青岛煜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64804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及违禁品);货运代理;企业管理;销售:橡胶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及材料(不含危险品);金属及其制品、燃料油(仅限经营重油或渣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成果转让;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0年9月9日至长期

  股东:袁仲雪持股90%,青岛开元恒信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袁仲雪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B栋2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杜玉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065085607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

  合伙人:杜玉岱持有15%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延万华持有15%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王建业持有10%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袁嵩持有10%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刘燕华持有6%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周波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刘志远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周圣云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谢小红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宋军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朱小兵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周天明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郝树德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耿丰荣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杜伟锋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李吉庆持有4%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杜玉岱控制的企业除赛轮轮胎外,还包括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煜明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杜玉岱系煜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控制的企业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如下:

  ■

  上述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持有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软控股份,股票代码:002073)15.5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7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杜玉岱系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5%。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

  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0,39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因此,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构成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

  2018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因此,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当日,袁仲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97,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0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袁仲雪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68,99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图如下:

  ■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是:

  1、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延万华实施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基于对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2018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3、2018年12月,公司完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袁仲雪因获授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初步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和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玉岱、延万华)》。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17年12月18日,延万华开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2018年1月12日,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04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06)。

  (2)2017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杨德华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0,39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2018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签署协议当日,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99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5)。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袁仲雪获授23,000,000股股份,延万华获授3,000,000股股份,周波获授2,000,000股股份,周天明获授2,600,000股股份,宋军获授2,000,000股股份,朱小兵获授2,000,000股股份,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

  3、上述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定价依据

  1、延万华增持计划未设增持价格区间,根据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及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不涉及定价。

  3、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元/股,具体定价依据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股份登记手续。

  四、股份转让限制

  ■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资金均来自于个人合法途径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进行重组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并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依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继续保持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杜玉岱、延万华、周波、周天明、宋军、朱小兵、袁仲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为本次权益变动发生而导致关联交易的增加。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进行过以下交易: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及说明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系亲属名单,以及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证明文件。

  6、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查阅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杜玉岱):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万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  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天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  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小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振刚              杨小会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 月1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杜玉岱):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万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  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天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  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小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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