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9-02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含抵押(博威新材料或公司提供抵押)、保证;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新材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博威新材料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博威新材料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含抵押(博威新材料或公司提供抵押)、保证。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博威新材料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含抵押(博威新材料或公司提供抵押)、保证。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合金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博威新材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1,268.74万元、负债总额6,312.4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6,312.49万元、资产净额4,956.25万元、净利润-43.75万元、资产负债率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单笔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127,334.95 万元(其中包含3,500万美元按照2019年3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6957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34%,均为对控股子公司(100%控股)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及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三届十九次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博威新材料提供总额为9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因未发生实际担保业务,也未签订任何担保协议,上述事项及授权终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2019-02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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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3.91%股份的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2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含抵押(博威新材料或公司提供抵押)、保证;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2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3月11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宏港路288号行政楼2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1日
至2019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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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19年2月19日、2019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报备文件
《博威集团关于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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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