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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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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0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2月24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倪俊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根据公司管理层意图和既有事实情况为基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将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以下类别进行重新划分:

  1、原列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期末可比数。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01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春西先生主持,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华茂股份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华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2019-007)。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一)金融资产分类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类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原列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三)变更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期末可比数。

  公司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价值波动和处置均不影响当期损益,仅分红收入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从而影响当期损益。

  公司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和处置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计提减值准备,因此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新准则不会对上述金融资产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9-00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3月0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02.56万股。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股票出售将增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约11,25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14%。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国泰君安无限售流通股股票6,760万股,占该公司注册资本0.78%。

  有关出售国泰君安股票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的公告(五)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以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经营情况,利用所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开展股票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并分别于2018年1月03日、1月08日、1月10日和3月27日,将合法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4,936.50万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0.55%)以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合计5.06亿元人民币,融资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3日、2018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进展公告(二)》(    公告编号:2018-001)和《关于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7)。公司分别于2018年 12月17日、12月25日和2019年1月07、1月08日购回了上述交易中的4,136.50万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0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的公告(四)》(    公告编号:2019-004)。

  近日,公司根据约定提前购回了上述交易中剩余的800万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份,上述股份于2019年 2月28日到达公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国泰君安无限售流通股股票6,760万股,占该公司注册资本0.78%;其中,公司用于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3,800万股,占国泰君安总股本的0.44%,融资余额合计1亿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解除股票质押的公告(一)

  ■

  一、解除质押情况

  日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约定,向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证券”)递交了还款申请和解除股票质押申请。

  截止目前,公司质押给中投证券1,200万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质押手续并于2019年2月28日到达公司股票账户。

  二、 质押时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融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经营情况,利用公司目前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开展股票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融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2019 年1月2日,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质押给中投证券,获得融资7,000万元。具体详见2019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华茂股份关于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一)》(    公告编号:2019-001)。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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