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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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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二期2018-2019年度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0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二期2018-2019年度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09

  ●优先股简称:农行优2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9年3月7日

  ●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

  ●除息日:2019年3月8日

  ●股息发放日:2019年3月11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优先股二期(以下简称“农行优2”)2018-2019年度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行201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行优2股息发放方案

  1. 发放金额:按照农行优2票面股息率5.5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2亿元(含税)。

  2. 发放对象:截至2019年3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2股东。

  3. 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农行优2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

  (2)对于持有农行优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行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代缴现金股息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95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农行优2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最后交易日:2019年3月7日

  2. 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

  2. 除息日:2019年3月8日

  3. 股息发放日:2019年3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农行优2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108526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09-00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工具。

  本行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21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关于本次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情况,本行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0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周慕冰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选举张克秋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选举梁高美懿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选举刘守英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选举李蔚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第1项至第5项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19年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姜琳琳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姜琳琳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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