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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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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江西信威亚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亚辰”)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于2017年3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江西Y13170026-3号《还款协议》项下的债务全部展期至2020年4月1日清偿。

  2.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控股孙公司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2.7亿元人民币债务及相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同意按照与中国华融签署的相关协议要求积极履约,积极配合签订相关协议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中国华融对本次债务重组进行后期管理。

  5. 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信威、江西亚辰

  ●本次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及控股孙公司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应该履行的2.7亿元人民币债务及相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为北京信威及江西亚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4,972,478.80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以2.7亿元人民币价格收购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持有的2.7亿元人民币债权,并将北京信威持有的该债务重组至北京信威和江西信威亚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亚辰”)名下,于2017年3月30日签订编号为江西Y13170026-3号《还款协议》等相关协议(简称“相关协议”),由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重组债务将于2019年3月31日到期,经北京信威与中国华融协商,中国华融同意将2017年3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江西Y13170026-3号《还款协议》项下的债务全部展期至2020年4月1日清偿。本公司依据原与中国华融签订的编号江西Y13170026-4号《保证协议》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与中国华融签订相关《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控股孙公司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2.7亿元人民币债务及相应利息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威合并数据。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9月30日、2018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江西亚辰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江西亚辰合并数据。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9月30日、2018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信威及江西亚辰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信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亚辰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继续为北京信威、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2.7亿元人民币债务及相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为北京信威、江西亚辰共同承担的债务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继续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4,732,911,000.4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60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184,254,003.8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548,656,996.6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66%。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王靖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2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9.30%股份的股东王靖,在2019年2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控股孙公司江西信威亚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的2.7亿元人民币债务及相应利息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和江西亚辰对中国华融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2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3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1日

  至2019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靖、蒋伯峰、许德怀、刘昀、周葆华。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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