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投资”)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被担保人东方香港向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香港”)申请0.95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日,中海投资对东方香港的担保余额为0.45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香港拟向渣打香港申请0.95亿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方式为内保外贷,中海投资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一年内,中海投资可为被担保人东方香港提供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东方香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1.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51楼
4.主要负责人: 刘冲
5.注册资本: 1万美元
6.经营范围:钢制干货集装箱贸易
7.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06亿美元,净资产0.0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9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97亿美元,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5.48%;2017年营业收入为5.41亿美元,净利润为0.02亿美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3亿美元,净资产0.22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01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01亿美元,银行贷款总额1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3.19%;2018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6.51亿美元,净利润为0.13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渣打香港申请0.95亿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0.95亿美元贷款将由中海投资以内保外贷方式提供担保,即由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为渣打银行香港分行提供0.45亿美元借款的保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为渣打银行香港分行提供0.50亿美元借款的保函,为该笔贷款进行担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融资可以为东方香港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内,且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4.12亿美元和67.07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6.43%,净资产比例约为140.35%。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2.7亿美元和58.94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5.16%,净资产比例约为129.5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