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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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6,758.20万元,同比增长42.32%;实现营业利润-339,792.14万元,同比下降656.41%;实现利润总额-340,048.67万元,同比下降625.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446.08万元,同比下降798.1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63,247.1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2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45,536.78万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41.92%;股本183,864.7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60%。
2018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鉴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莱德”)2018年利润下滑,结合其目前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因收购北京普莱德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存在大额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约34.5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最终的商誉减值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2)公司原有主业“高端智能装备”板块业务2018年受益于供给侧改革、产业升级和客户集中度提升等行业趋势的积极影响,销售收入、净利润和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高端智能装备”板块贡献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的增长幅度约为30%,贡献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约为91%。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业绩变动区间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或“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18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在2018年度终了,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详情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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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已经调整了2018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17,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经年审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为准。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莱德”)为公司在2017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鉴于北京普莱德2018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结合其目前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行业情况,公司认为因收购北京普莱德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存在大额减值迹象。公司经审慎评估,对收购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44,785.23万元,详情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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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对收购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产生的商誉的减值测试正在进行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收购百胜动力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211.97万元。
以上最终的商誉减值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在会计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根据公司对2018年末存货清查和相关可变现净值测算的结果,确定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367.23万元。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或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测算结果,2018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768.60万元。
三、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5,133.03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355,133.03万元。
最终计提的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有助于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助于如实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最终数据以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六、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在遵守会计原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前提下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最终数据以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全体董事签字、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全体监事签字、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不受签署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6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6人,独立董事何卫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发出,并于2019年2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惠仪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在遵守会计原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前提下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最终数据以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