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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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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1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57,585,410.78元,同比下降-7.05%;营业利润-97,715,550.13元,同比下降-717.33%;利润总额-95,099,993.18元,同比下降-492.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90,806.01元,同比下降-894.48%;基本每股收益(元)-0.20,同比下降-878.21%。造成上述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下降的原因为:(1)受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影响,公司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产品销量较预期下降明显,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减少。(2)结合行业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海同步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资产组的过往表现及未来经营的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做出估计,最终数据有待于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正式报告确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936.68万元,对天海同步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40万元。(3)因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周期波动、银行信贷收紧等宏观环境因素,部分客户经营资金链受到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981.64万元,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56.34万元。(4)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为:本期利润总额下降,其相应下降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下降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修正,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9,000万元-9,8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前次修正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0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科研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将持续推进“智能机器人RV轴承”、“新能源汽车专用轴承”等八个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新增“新类型机器人减速机轴承”、“新能源减速箱轴承”等五个科研项目。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钱月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工作,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费申祺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4,146,520.09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做出了合理性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简历

  费申祺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2000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会计、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费申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雪英女士是姨甥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0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爱辉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1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商誉、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4,146,520.09元,明细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4,146,520.09元,考虑所得税影响,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89,554.62元,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10,789,554.62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度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306,666.57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768,511.81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422,561.71元,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18,637.57元,上述三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16,377.66元。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资产组的过往表现及未来经营的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做出估计,最终数据有待于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正式报告确定。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2018 年全年商誉减值金额59,366,750.30元人民币。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海同步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资产组的过往表现及未来经营的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做出估计,最终数据有待于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正式报告确定。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2018年全年无形资产减值金额32,400,000.00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1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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