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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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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3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或“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公告: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详见公司临2019-018号公告。

  二、终止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2月12日、2月17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32号,详见公司临2019-020号公告)、《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246号,详见公司临2019-023号公告)、《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64号,详见公司临2019-026号公告)。

  公司已多次就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向中国蓝田询证,但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等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鉴于相关事项仍有待核实,同时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讨论决定,已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已经发布“临2019-024”公告。

  截至目前,中国蓝田仍未就上述事项提供充分有效的说明,且尚未聘请收购方财务顾问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三、终止本次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在寻求化解债务危机方案。同时,公司代表控股股东针对近期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事项以及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今后的方案选择中将审慎判断,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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