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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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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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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江西紫宸、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向渣打银行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江西紫宸向九江银行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前,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向江西紫宸提供担保91,300万元,已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20,000万元,已向宁德卓高提供担保30,1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签署了《融资函》和《综合授信合同》;就本次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分别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担保函》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分别为10,000万元、15,300万元。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及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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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数据系江西紫宸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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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数据系深圳新嘉拓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被担保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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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融资及担保合同一

  1、 《融资函》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 借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 借款期限:每笔提款的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

  2、 《最高额担保函》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业务范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在融资函项下其他融资支出的所有款项、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渣打银行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强制执行费用、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催收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5) 保证期间:保证人对2024年1月13日之前发生的全部担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自该融资函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直至渣打银行依据该融资函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二) 授信及担保合同二

  1、 《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2) 借款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3) 使用期限:2019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

  2、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业务范围: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合同项下保证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务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江西紫宸、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82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82%。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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