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丁海芳、彭晓伟、朱闽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丁海芳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原因如下: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7.8亿元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因为金额巨大,基于谨慎性原则,目前公司提供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对于确认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及时、足额、准确的依据尚不充分。故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彭晓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原因如下:本次减值数额巨大,且无法说明其合理性,所以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苗应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丁海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苗应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本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彭晓伟先生因个人工作时间方面的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陈本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柴华先生于2018年9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公司一直未能确定合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补选工作未能完成。为确保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再次提名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3月15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已经调整了2018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情况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金额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23,902.09万元。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理由:

  1)显示屏系列产品及LED户外照明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客户认为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交付的产品涉及到质量纠纷、售后维护等服务未解决,拒绝回款。因富顺光电相关业务人员及维护人员已全部离职,预估这些应收款可以追回约50%,个别款项可能全额无法收回,考虑按可收回的金额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2)充电桩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68.01万元及漳州安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13.82万元,这两家客户因资金断裂被其供应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目前正在法律诉讼阶段。了解到这两个客户已停止经营,且其账面资产全部清偿以后尚不足以清偿已提出起诉的债权人,考虑全额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另外因2017年确认的应收账款在2018年并未按原计划于2018年回款,而充电桩运营商采购的充电桩截止目前仍有超过30%尚未安装完成,运营商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因富顺光电已通过与客户签订共管账户协议、监控政府补贴款申请的备案账户等手段,以确保客户收到政府补贴款后相关款项可以回款至富顺光电账户。充电桩运营商是否获得政府补助资金成为这些客户是否具备对富顺光电回款能力的核心前提。

  考虑在2018年12月31日对这些应收账款计提特别坏账准备,按充电桩是否已经安装完成分别评估这些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

  i)针对2017年以前发出并在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安装完成的充电桩:逐个充电桩客户分析其组织政府验收以及申请补贴款的能力(如充电桩运营商在组织验收过程中以及申请政府补贴款中是否存在重大瑕疵),以及当地政府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如通过访谈当地发改委或财政局了解当地政府对充电桩验收补贴政策是否有效、政府验收的规划、补贴款发放流程及财政计划),以判断这些充电桩客户获取补贴款的可能性。

  ii)针对2017年以前发出但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安装完成的充电桩:了解客户未能按照原计划安装的原因,评估其进一步实施安装组织验收的可能性。目前收集的证据显示,13家运营商客户因资金受限其进一步组织安装的可能性较低,考虑以应收债权保全的方式,将这些充电桩拉回富顺光电并重新变卖的可变现净额作为最低回款保证。按估计的最低回款额与账面应收账款余额的差异,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3)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应收佛山雪莱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5,737.16万元,该笔款项为销售货款,根据佛山雪莱特2018年财务报表,佛山雪莱特因下游客户经营困难资金出现问题预计无法回收大部分应收款项。佛山雪莱特的其他股东无力承担超额亏损,预计该笔应收款全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考虑按佛山雪莱特剩余财产可回收金额对佛山雪莱特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约2,868.58万元。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组合)的期末余额  5,177.42万元。

  单位:万元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340.21万元。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理由:

  1)显示屏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应收浙江金大科技有限公司54.08万元,经查询该客户工商信息,由于失信信息较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失去联系,预估该应收款可能全额无法收回,故考虑全额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2)LED户外照明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应收福建省天正建设有限公司45.18万元,该客户认为子公司富顺光电交付的产品涉及到质量纠纷、售后维护等服务未解决,拒绝回款。预估该应收款可能全额无法收回,考虑全额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3)充电桩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因2017年确认的应收账款在2018年并未按原计划于2018年回款,而充电桩运营商采购的充电桩截止目前仍有超过30%尚未安装完成,运营商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因富顺光电已通过与客户签订共管账户协议、监控政府补贴款申请的备案账户等手段,以确保客户收到政府补贴款后相关款项可以回款至富顺光电账户。充电桩运营商是否获得政府补助资金成为这些客户是否具备对富顺光电回款能力的核心前提。

  考虑在2018年12月31日对这些应收账款计提特别坏账准备,按充电桩是否已经安装完成分别评估这些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

  i)针对2017年以前发出并在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安装完成的充电桩:逐个充电桩客户分析其组织政府验收以及申请补贴款的能力(如充电桩运营商在组织验收过程中以及申请政府补贴款中是否存在重大瑕疵),以及当地政府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如通过访谈当地发改委或财政局了解当地政府对充电桩验收补贴政策是否有效、政府验收的规划、补贴款发放流程及财政计划),以判断这些充电桩客户获取补贴款的可能性。

  ii)针对2017年以前发出但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安装完成的充电桩:了解客户未能按照原计划安装的原因,评估其进一步实施安装组织验收的可能性。目前收集的证据显示,13家运营商客户因资金受限其进一步组织安装的可能性较低,考虑以应收债权保全的方式,将这些充电桩拉回富顺光电并重新变卖的可变现净额作为最低回款保证。按估计的最低回款额与账面应收账款余额的差异,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金额及原因如下:

  ■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组合)的期末余额705.15万元。

  单位:万元

  ■

  (3)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依据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的净值孰低,本期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81.23万元。

  ■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商誉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各项资产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富顺光电:

  富顺光电原为以研发、生产LED照明设备和LED显示系统为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公司于2015年1月支付对价49,500.00万元完成富顺光电100%股权交割,合并形成商誉16,826.33万元。

  富顺光电于2016年完成充电桩的研发,第四季度起将该产品作为公司业务重心,于2017年取得销售收入22,082.50万元,占其当年总收入比重为50.45%。但自2018年初起,下游充电桩运营商受到宏观环境持续性影响,前期为占领充电桩运营位置投入较多而预期的政府补贴未能如期实现,充电桩利用率仍然处于低水平,市场融资艰难,使其资金短缺,部分主要客户如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安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甚至身陷合同纠纷,经营难以为继。由此,富顺光电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主要表现为: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形成的充电桩客户应收账款26,042万元,虽账期未到但收回风险加大,收到客户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能得到按时兑付而引发上游被背书单位起诉追索;2)行业竞争加剧,步入洗牌阶段,导致充电桩设备订单大幅下降,囤积的原材料短期内难以变现。

  另一方面,自2018年3月起,富顺光电部分银行借款到期后未能得到续期,期末短期借款余额8,375.00万元,较期初减少6,775.00万元,借款资金大规模减少加剧了富顺光电的流动性危机。

  受前述下游订单减少、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和自身营运资金不足的影响,2018年下半年,富顺光电通过缩减人员,逐渐关闭产线,暂停了部分业务,包括原有的LED照明设备和LED显示系统业务,预计短期内尚无能力恢复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营,扭转亏损局面,目前富顺光电仅能根据资金状况和已有的原材料情况,重点维持小部分充电桩业务。因而相较于收购时的业绩预期出现了重大不利变化,收购形成的商誉相应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包含富顺光电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做了预测,并将其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了比较,拟对合并富顺光电形成的商誉16,826.33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金额将以审计和评估结果为准。

  深圳卓誉:

  深圳卓誉为生产锂电设备的厂家,直接下游客户以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厂为主。公司于2018年2月支付对价30,000.00万元完成深圳卓誉100%股权交割,合并形成商誉24,262.12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报表为准。

  深圳卓誉产品下游终端为新能源汽车,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整车厂资金受到政府补贴退坡、申报门槛提高和监督力度加强的影响,资金周转困难,业务出现暂时性下滑的情况,殃及动力电池行业,并进一步传导至动力电池设备制造厂家,导致深圳卓誉2017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部分锂电池生产设备订单取消或延期,已发货送达客户的设备遭到客户拖延验收,订单大幅减少,销售利润也受到挤压。

  2018年2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加速了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提高了补贴技术门槛,2018年5月25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车辆运行里程核查方法(2018)》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真实性的监管,减少骗取国家补贴行为的出现,行业内各环节厂家在适应过程中,盈利能力降低,部分中小型企业已出现因资金链断裂而经营困难的状况,客户当中规模较大的公司如欣旺达、宁德时代等毛利率也持续降低。面对行业的发展变化,深圳卓誉管理层及时调整了经营策略,集中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大型厂家合作,为赢得长期合作,降低销售价格难以避免,利润空间受到压缩。

  深圳卓誉2017年度报表净利润2,734.69万元,实现了2017年实现净利润2,200万元的业绩承诺;2018年受行业宏观环境影响,未经审计的报表净利润仅为689.71万元,2017年-2018年累计报表净利润3,424.40万元,低于2017年-2018年累计实现净利润5,500.00万元的业绩承诺。由此可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包含深圳卓誉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做了预测,并将其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了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深圳益科:

  深圳益科为生产LED汽车灯的厂家,直接下游客户以汽车改装市场的经销商、汽车用品店等为主。2015年公司向深圳益科增资1,085.60万元,增资后雪莱特持有深圳益科57.42%股份。该增资收购事项形成商誉309.61万元。

  该公司经营的LED汽车灯主要应用于汽车改装市场,近年来,其销售渠道单一,在销售规模长期无法增长,随着汽车LED灯市场竞争不断的加剧,同时汽车改装市场也较为低迷,销售毛利率也持续下降,另外随着该公司资金愈发紧张,相关的新产品研发也无法开展,技术也无法得到提升,经营能力可能无法持续。增资收购形成的商誉相应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包含深圳益科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做了预测,并将其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了比较,拟对合并深圳益科形成的商誉309.61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金额将以审计和评估结果为准。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固定资产计提的理由:主要系富顺光电通过缩减人员,逐渐关闭产线,暂停了部分业务,包括原有的LED照明设备和LED显示系统业务,预计短期内尚无能力恢复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营,扭转亏损局面,目前富顺光电仅能根据资金状况和已有的原材料情况,重点维持小部分充电桩业务。经评估,预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因此考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理由:以上在建工程为子公司富顺光电生产园区内一块空地下的桩基工程,原计划建立厂房,以扩大充电桩的组装能力。本期由于富顺光电受前述下游订单减少、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和自身营运资金不足的影响,2018年下半年,富顺光电通过缩减人员,逐渐关闭产线,暂停了部分业务,包括原有的LED照明设备和LED显示系统业务,预计短期内尚无能力恢复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营,扭转亏损局面,目前富顺光电仅能根据资金状况和已有的原材料情况,重点维持小部分充电桩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规划在建工程不再继续建设,因此该桩基工程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现金流入,考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理由:主要系富顺光电通过缩减人员,逐渐关闭产线,暂停了部分业务,包括原有的LED照明设备和LED显示系统业务,预计短期内尚无能力恢复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营,扭转亏损局面,目前富顺光电仅能根据资金状况和已有的原材料情况,重点维持小部分充电桩业务。相关无形资产已经闲置,因此考虑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另外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与无人机有关的生产未来不会持续,公司考虑按其与以上产品相关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根据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8,073.7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为1,397.41%,将减少公司2018年所有者权益78,073.79万元,减少2018年净利润78,073.79万元。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涉及的金额仅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目前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丁海芳: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7.8亿元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因为金额巨大,基于谨慎性原则,目前公司提供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对于确认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及时、足额、准确的依据尚不充分。

  独立董事彭晓伟:本次减值数额巨大,且无法说明其合理性。

  独立董事朱闽翀:2018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8,073.7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为1,397.41%,将减少公司2018年所有者权益78,073.79万元,减少2018年净利润78,073.7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作出的。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5、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董事会于2019年2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董事,现就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柴国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柴国生先生亦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柴国生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36,27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7%。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选举新任董事长,并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因个人原因、彭晓伟先生因个人工作时间方面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鉴于以上三人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三人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的新任董事就任前,柴国生先生、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柴国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柴国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苗应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本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苗应建先生、陈本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苗应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陈本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苗应建先生、陈本荣先生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苗应建先生、陈本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依据相关规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柴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柴华先生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柴华先生于2018年9月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总裁、财务负责人,其辞职后,公司一直未能确定合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补选工作未能完成。鉴于柴华先生在董事会的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再次提名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柴华先生自辞去董事职务至本次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期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任何变化。

  本次变更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苗应建

  中国公民,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01年3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2001年4月至2006年3月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在深圳市千色店百货用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波司登国际控股深圳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代码HK03998)任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在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423)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从事审计工作。

  苗应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苗应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苗应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陈本荣

  中国公民,男,198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在广东钧霆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4年3月至2018年7月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任律师。2018年7月至今在广东橙果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陈本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陈本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本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3、柴华

  中国公民,男,1982年11月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2007年毕业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2018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曾任职于芝加哥半岛酒店,曾任公司副总裁、证券投资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总裁助理、电商与工程部部长,2012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职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

  柴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系柴国生先生之子。除以上关联关系外,柴华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柴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13,200股,占总股本的0.25%。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雪莱特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已披露在《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2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公司股东柴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国生先生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并于会议当天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236050

  联系人:张桃华、熊艳邮政编码:528200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平均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年月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