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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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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本基金于2月25日股市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函,将于2月26日正式开始投资运作。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tcx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6日

  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

  3.2.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份(含赎回费),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1.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A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 个月以 30 日计算)。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

  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业务规则

  5.1.1自本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新增开通上述基金与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5.1.2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1.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5.1.4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1.5本公司后续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及补充。

  5.2 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5.2.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5.2.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的收取以转出、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费率与最低认购费率的差额。

  5.2.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基金合同要求比例扣除归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后,基金转换费用的其余费用作为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5.2.4相关基金的赎回费及申购费的费率请详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5.2.5基金转换费用及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费: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补差费用=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及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数值为准。

  5.3 开通转换业务且可相互转换基金范围

  ■

  备注:其中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A与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B按《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升降级;其中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A与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B按《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升降级。

  5.4 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5.4.1如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进行转换业务操作,具体业务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具体公告。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6. 日常申购业务

  6.1.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或相关业务公告。

  6.1.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1.3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①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②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③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1.4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1.5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1.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免长途话费)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网址:www.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trade.htcx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赎回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期内提供 7×24 小时服务。

  联系电话:0755-33011983

  联系人:夏芳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电话:95118

  网址:http://jr.jd.com

  (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琦

  客户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客户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邱佳捷

  客户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电话:400-101-930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0)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户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2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客户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acaijijin.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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