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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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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0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

  (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期限1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同意为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1年。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57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0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0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0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建筑面积为21,043.21 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公司大卖场经营和培训办公之用途。

  步步高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1,7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地: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政府办公楼2楼东头

  经营范围:投资商业;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步步高集团的总资产为2,626,615.47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242,082.01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47,413.2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1.4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步步高集团总资产为3,025,926.18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401,936.88万元,2018年前三季主营业务收入1,337,753.54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0.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302,241,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99%。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步步高”)分别与步步高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用于公司大卖场经营和培训办公之用途。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21,043.21 平方米,原租赁费用为30.24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为8.64万元/月。

  鉴于上述《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相应物业租赁期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证公司门店经营及日常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与步步高集团续签《房屋租赁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建筑面积为21,043.21 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公司大卖场经营和培训办公之用途。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34.78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为9.94万元/月; 租金、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每季支付一次,每季末月20日前支付。

  四、近期步步高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步步高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2018年,步步高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1、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公司委托湖南步步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租赁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共计建筑面积84,809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服务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元/月/平方米。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2018年发生的服务费用约为508.85万元。

  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福朋酒店管理分公司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会务服务,2018年发生的服务费用约为106万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承租情况

  ■

  公司向步步高集团租赁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1层及3—6层,为公司总部办公用。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12,508.27㎡,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15.12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4.32万元/月。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33.28万元

  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步步高)向步步高投资集团租赁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1—2层,为湘潭步步高金海店卖场经营用。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8,534.94 ㎡,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15.12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4.32万元/月。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33.28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集团位于湘潭市建设北路2号康星大厦1—2层,为公司新开门店雨湖店卖场经营之用。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5,412.65 ㎡,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租金163.08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82.08万元/年;2017年度续租,租赁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租金179.39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0.29万元/年。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69.68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集团位于湘潭市建设南路1—8层,用于开设步步高广场(湘潭)二期项目。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约61,449 ㎡,租赁期限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第1—3 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5元/月/ 平方米;第4—6 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5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公司在物业交付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向步步高集团支付前3年的租赁总费用。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3,441.14万元。

  公司租赁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与北湖路之间负1—8层物业,计租面积64,413 ㎡,租赁期限自2016 年2 月1 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第1—3 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5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5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公司在物业交付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向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前3年的租赁总费用。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3,478.30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迷你秀场物业,计租面积约6,519.80㎡,租赁期限自2016 年1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1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7.82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2018年6月25日。公司与步步高置业签署《补充协议》,从2018年7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租赁面积调整为5,758.8㎡。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28.38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计租面积约15,090㎡,租赁期限自2016 年5月1 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4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1.48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615.67万元。

  公司租赁泸州步步高驿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泸州市蜀沪大道与龙南路交汇处的泸州步步高新天地购物中心负一层以及地上一至七层和项目商业街。该租赁面积99,385㎡,租赁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2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3元/月/平方米;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985.40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长沙市步步高新天地写字楼6.5层,共计建筑面积约12,520㎡,用于公司办公之用途。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月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8元/月/平方米、第4—6个租赁年度开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1元/月/平方米,从第7个租赁年度开始,每3年费用递增5%。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871.39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共计建筑面积71,543.76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不含车库面积),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车位租赁: 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万元/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0万元/年。

  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租赁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868.53万元。

  公司向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受托经营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共计建筑面积13,265.24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租赁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159.18万元。

  公司租赁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的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吉首)项目负1—6夹层(部分物业),该租赁物业为精装修房,面积约54,167.29 ㎡,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6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5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公司在物业交付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向吉首新天地公司支付前3年的租赁总费用。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2,925.03万元。

  2016年11月10日- 2017年12月22日,步步高集团将吉首新天地及其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2018年1月11日,吉首新天地的股东已变更为深圳前海两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公司租赁重庆市合川区步步高宝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合阳大道2号负1—6层物业,该租赁物业为精装修房,面积约64,586.46㎡,租赁期限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0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2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公司在2015年2月已向步步高宝川置业预付租赁费9,300.45万元。2018年发生的金额为3,220.71万元。

  2016年11月10日- 2017年12月22日,步步高置业将步步高宝川置业及其资产进行了资产证券化。2018年1月15日,步步高宝川置业的股东已变更为深圳前海两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关联方资金拆借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5、关联方资产转让

  ■

  2017年12月,公司与赣州丰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置业)签订《资产购买协议》,购买其所有的位于赣州市商业中心南门口红旗大道南侧的赣州步步高新天地项目部分物业(商业裙楼负一层至负四层以及地上一至九层),共计建筑面积约 102,750.51 ㎡(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用于开设步步高赣州购物中心项目,购买价格为7.3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支付7亿元(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支付金额为5亿元)。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6.90亿元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有的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支付3.45亿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2.45亿元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有的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的“步步高置业·新天地”项目的待售商铺,共计97套,总实测面积为11,811.12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支付 2.45万元。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1.35亿元向步步高置业购买其所有的步步高西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置业”)全部股东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支付11.35亿元。

  2、2019年至今的关联租赁情况

  1) 公司承租情况

  ■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1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57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14:30开始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15:00至2019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57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3月8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9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57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8802 9683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六、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15:00至2019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9—00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因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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