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07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5人,董事长孙继胜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陶安平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朱超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陶安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0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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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2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购买完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总金额的下限,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决定不再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次回购预案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19-011)》。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0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索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0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出于持续布局共享出行、共享生活等领域,提升公司技术储备和产能规模的决定,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胜及其控制的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金卡”)合计持有的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2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继胜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永安电子锁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出于持续布局共享出行、共享生活等领域,提升公司技术储备和产能规模的决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胜及科新金卡合计持有的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继胜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孙继胜先生
国籍:中国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东南花园45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1994年至今,担任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至今担任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至今担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孙继胜先生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4.83%的股份,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365991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继胜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8号3号厂房第五层
经营范围:磁卡门锁、IC卡门锁的制造、加工;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孙继胜先生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4.83%的股份,同时,孙继胜先生直接持有科新金卡96%的股份,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科新金卡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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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新金卡总资产为1,850.19万元,净资产为1,850.19万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725.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08131172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66.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继胜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27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8号3号厂房第5层
经营范围:电子门锁系统、五金件、IC卡及其应用设备、软件的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永安电子锁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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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永安电子锁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320ZB0063号《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截止2018年12月31日,永安电子锁总资产1,645.00万元,净资产331.8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99.17万元,净利润389.97万元。
(四)永安电子锁的评估情况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估值字[2019]960003号《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估值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安电子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39.57万元。
(五)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万元。此价款对应标的2018年实际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3.08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转让方:孙继胜及科新金卡
(2)受让方:公司
(3)协议签署日期:2019年2月22日
(4)交易标的: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
(5)交易价格:人民币1,200万元
(6)交易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日期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7)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后,并于受让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8)目标股权的交割: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同意采取必要的步骤、签署必要的文件,配合受让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将目标股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的手续,最迟不晚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应向守约方足额赔偿。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永安电子锁100%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持续布局共享出行、共享生活等领域,提升公司技术储备和产能规模。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永安电子锁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预计将给公司未来带来额外的利润贡献。但综合将来可能面临的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经营管理整合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收购价格参考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参考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参考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1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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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11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2018-048、2018-058)。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真正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同时,为了进一步提供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拟为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该回购价格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2018-060)》。
(二)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购买完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总金额的下限,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决定不再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次回购预案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4.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4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1,378,9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2018-048)。
2018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2018-057)》,公司监事索军先生截至2018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8,8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3%,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其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067)》,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陶安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公司监事索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8,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30%,减持数量达到其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得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43,52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5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陶安平先生、索军先生、黄得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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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1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5日
至2019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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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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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11:30,13:30-14:0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