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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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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部赎回募集资金理财项产品1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8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盛京银行大连星海支行“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该存款计划到期日为2019年2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编号[2019]-067号公告。

  近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人民币2,329,777.7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61%,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7号)核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派思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7,2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399,96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039,642.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60,322.57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计师”)已于2017年11月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2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2017年11月6日,公司与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孙公司山东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7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信息如下:

  ■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用于鄂尔多斯一期110*104NM3/d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存放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述原有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盛京银行大连星海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为:

  ■

  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8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及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5日,公司已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等6个募集专户全部资金及利息共202,971.17元全部转入盛京银行大连星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鉴于上述6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注销账户对应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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