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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OA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翠兰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红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5号《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6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18日(周一)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7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九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红霞,女,1963年出生,博士后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红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翠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翠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张翠兰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张翠兰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张翠兰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张翠兰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张翠兰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张翠兰女士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红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当选后将接任张翠兰女士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刘红霞,女,1963年出生,博士后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兼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红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与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正基)、天津正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正基)于2019年2月25日签署了《珠海横琴玖玖时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西藏正基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杭州九阳、天津正基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9,900万元、1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珠海横琴玖玖时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的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横琴玖玖时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10,001万元

  4、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朱房路66号顺事嘉业创业园 A栋2单元1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吴琼

  6、普通合伙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8、股权结构:

  ■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月2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4T3X0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刘宁

  7、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3幢3单元4层2号

  8、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刘宁持股22.05%、高峰持股55.9%、吴琼持股22.05%。

  10、主要投资领域:硬件、科技、消费升级领域。

  11、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西藏正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31289。

  (二)其他参与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正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8年3月1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Q6N4D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7、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0号海丰物流园3幢2单元-102(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460号)

  8、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高峰持股51%、吴琼持股24%、刘星霞持股24%。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西藏正基、天津正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亦不会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缴出资额

  投资基金计划融资10,001万元,杭州九阳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额9,900万元,杭州九阳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2、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出资进度: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为1,999.8万元人民币,由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足;普通合伙人首期向投资基金实缴出资0.2万元,其余认缴出资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实缴。

  4、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7年。

  投资基金的投资期:为自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日起满60个月之日的期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合伙企业可以适当 延长或缩短投资期的期限。

  经营期限届满前,合伙企业已完成其全部对外投资的收回和变现退出的,则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可提前终止。合伙企业提前终止或延长经营期限时,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的经营活动结束、开始进行清算分配之基准日为合伙企业终止日。

  5、决策程序:合伙企业按照如下运作流程决定投资事宜:潜在投资项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筛选,并在合伙企业内部立项,立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潜在投资项目确认立项后,与交易对手签署合作意向书并进入尽职调查阶段;潜在投资项目进入二审程序以确认是否进行最终投资,二审程序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投后管理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

  6、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入及合伙企业所取得的其他收入(不含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应于分配方案所载明的时间,按下述顺序进行分配:

  (1)优先向所有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直至任一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相当于其实缴出资额;(2)按照年化8%(单利)的收益以实缴出资为基数向杭州九阳分配投资收益;(3)按照(1)和(2)分配后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的20%分配给天津正基;按照前述(1)、(2)和(3)分配完成后,向所有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合伙企业全部资产分配完毕。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为基数,自其实缴出资对应的投资收益起算日起与既有有限合伙人等同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约定参与本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

  7、退出方式

  (1)为合伙企业持续经营之目的,除非经合伙人大会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但可按协议规定转让其合伙份额。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有限合伙人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兼并、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合伙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会计核算方式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以投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9、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厨房家庭场景新经济新商业等双方共同认可的企业。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智能家居方向的投资能力,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发展,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同时,投资基金通过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实现投资退出,有望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公司作为投资人,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投资的风险

  1)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风险;2)存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3)存在合伙人不能如期缴付出资导致不能如期开展投资的风险;4)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企业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和整合能力,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推动公司整合产业资源。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对象及投资组合,基金的投资收益将在未来几年后产生,近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会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 下午15:00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7日—3月18日。

  3、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 杭州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3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3月13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

  特别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红霞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24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主要是2018年公司继续坚持价值登高、价值营销,加之此前渠道优化调整成果开始逐渐显现,各大主要产品线均实现较好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实现同比增长8.56%,利润总额增长6.36%,略低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司在本期通过央视国家品牌计划有效提升了品牌影响力,以及公司大力推进新零售业务的探索,新建和提升改造数百家终端门店,因而销售费用率提升1.8%,但是以上销售费用的支出将会持续作用于未来的销售增长;其二,公司本期收购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相应承担了尚科宁家(中国)本期成立日至合并日的营业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本期实行了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管理费用之股权激励新增2,541.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67,452.01万元,较期初增长25%,主要系相应的往来款项随着本期销售增长而有所提升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8年10月20日,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动幅度为-20%~20%,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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