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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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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对公司股东任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6)。

  本次减持前,任志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3,517,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4%,一致行动人吕佳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769,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股东任志莲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吕佳虹女士计划在2018年11月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74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相应调整)。

  2019年2月25日,公司收到任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截至2019年2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任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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