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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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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二) 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使用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直销平台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发售期间基金交易日16: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直销平台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6: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3.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可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点击网上交易进行开户和认购程序,具体网上直销开户及认购程序可参见网站相关说明。微信端点击“开户/绑定”、APP端登陆主页面点击“开户”进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三)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告第六部分所列的联系方式向相关销售机构咨询具体开户和认购程序。

  四、 清算与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备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1.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 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章砚

  成立日期:  2004年8月12日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  高爽秋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电话:021-52629999

  联系人:刘峰

  (三)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登记机构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章砚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1801

  联系人: 乐妮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艳

  经办会计师: 徐艳、许培菁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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