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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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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9-02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9年2月18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作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廖翠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贤文先生、何久春先生、邹振宇先生、陈志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总裁廖翠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贤文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尹贤文: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延伸产业管理部副经理、产业发展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

  尹贤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久春:男,1965年出生,MBA,经济师。曾任湖南省蔬菜所办公室主任,湖南省蔬菜所副所长,新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湖南省农科院开发办副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蔬菜产业总监、产业总监、行政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久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振宇:男,1970年出生,MBA,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邹振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志新: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产业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平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9-02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说明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如下: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贤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投资总监);聘任何久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不再担任行政总监);聘任邹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陈志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尹贤文先生、何久春先生、邹振宇先生及陈志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说明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邹继军先生及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张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邹继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蓓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邹继军先生及张蓓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邹继军先生与张蓓女士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邹继军先生及张蓓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邹继军先生及张蓓女士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尹贤文先生、何久春先生、邹振宇先生及陈志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执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尹贤文: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延伸产业管理部副经理、产业发展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

  尹贤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久春:男,1965年出生,MBA,经济师。曾任湖南省蔬菜所办公室主任,湖南省蔬菜所副所长,新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湖南省农科院开发办副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蔬菜产业总监、产业总监、行政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久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振宇:男,1970年出生,MBA,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邹振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志新: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产业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平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尹贤文先生、何久春先生、邹振宇先生及陈志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执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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