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杜刚氟化学材料(龙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刚氟化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骏能化工南侧地块及西南片区30米主干道北侧地块土地使用权将由龙南县自然资源局收回;
●龙南县自然资源局将按原价退回杜刚氟化学已缴交的二宗地土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交易服务费合计1432.16775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2018年6月修订)》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概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杜刚氟化学材料(龙南)有限公司前期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获得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骏能化工南侧地块及西南片区30米主干道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赣州市产业发展规划,龙南县富康工业园未列入赣州化工集聚区,杜刚氟化学提出退地请求,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府办批[2019]125号”文件批准,龙南县自然资源局与杜刚氟化学于2019年2月21日共同签署《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解除土地使用权协议书》),龙南县自然资源局将按原价退回杜刚氟化学已缴交的二宗地土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交易服务费合计1432.16775万元。
二、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内容
1、地块基本情况:
(1) 土地位置: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骏能化工南侧地块,土地编号: DBH20180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62018111710,土地面积:175,498.2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价款:1,561.94万元;
(2) 土地位置: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30米主干道北侧地块,土地编号:DBH20180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62018111711,土地面积:143,906.3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价款:1,280.77万元;
上述二宗地块合计面积为319,404.58平方米,截止本公告日杜刚氟化学仅签订该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交部分款项和税费,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亦未对该二宗地块进行规划与开发。
2、收回费用:
上述二宗地块合同总价款为2,842.71万元,杜刚氟化学按合同约定已经缴交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1432.16775万元和土地使用权契税113.7084万元、印花税-产权转移14,213.60元。龙南县自然资源局退回杜刚氟化学已缴交的二宗地土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交易服务费合计1432.16775万元;杜刚氟化学据实提供上述款项的相关票据给龙南县自然资源局,龙南县自然资源局核对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至杜刚氟化学账户;杜刚氟化学前期已缴交的土地使用权契税113.7084万元、印花税-产权转移14,213.60元已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回手续。
3、《解除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其他条款:
(1)杜刚氟化学配合龙南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上述二宗地土地收回工作,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杜刚氟化学按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将二宗地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取消成交结果公示等工作所需的资料,并积极配合龙南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措施,消除就取消出让结果事宜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2)杜刚氟化学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退回已缴交的相关税费。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公司的影响
杜刚氟化学与龙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018年6月22日,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抓紧修编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市安[2018]14号):“实行区域限制:限制除会昌县、全南县、兴国县外的其他县(市、区)引进涉及氟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8年7月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现有化工企业原则上要逐步迁入化工园区和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杜刚氟化学主要经营高纯氧化钛(钛白)、无硅氟化盐、无硅氟化氢、高纯氢氟酸、特种铁基粉等氟化学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上述政府文件要求,杜刚氟化学所在地龙南县富康工业园未列入赣州化工集聚区,后续将无法在富康工业园按照经营范围开展设立无硅氟化盐、无硅氟化氢、高纯氢氟酸等项目。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府办批[2019]125号”文件批准,杜刚氟化学与龙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2月21日共同签署《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协议书》。
公司及杜刚氟化学将积极另行寻找化工产业园或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尽早实施无硅氟化盐、无硅氟化氢、高纯氢氟酸等氟化学材料项目建设。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政府职能部门将全额退回公司前期已缴纳的款项,因此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龙府办批[2019]125号”文件;
2、杜刚氟化学与龙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协议书》;
3、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抓紧修编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市安[2018]14号);
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