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东来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刘为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和议案6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夏敏律师和蒋湘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