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经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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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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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有变更。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