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神娱乐”)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2、被告一: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8号达美中心T4-16层
法定代表人:朱晔
3、被告二:朱晔
身份证号:110101197701******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豆瓣胡同****
(二)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合伙权益收购款314,000,000元;
2、判令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8,007,000元,支付违约金金额的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
3、判令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险保费315,413元;
4、判令朱晔对上述第1、2、3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2017年7月31日,民生信托向深圳浦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三期共出资人民币314,000,000元认购了该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
作为合伙协议项下的担保措施,2017年7月31日,民生信托与公司签订了《合伙权益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2017年7月31日,民生信托与朱晔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收购协议约定了公司要提前购买合伙协议项下民生信托持有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及期间收益的情形,其中:
收购协议第1条:违约提前收购1.2.1约定:如发生以下“违约收购情形”时,民生信托有权要求公司在民生信托书面通知的日期(“违约提前收购日”)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标的权益:
(1)天神娱乐、实际控制人对外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未能如期偿还或履行,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已造成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或者保证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2)天神娱乐或实际控制人的重要财产涉诉或被施以强制措施的(对天神娱乐而言,该等涉诉或被施以强制措施的重要资产的公允价值需要达到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30%;对实际控制人而言,该等涉诉或被施以强制措施的重要资产的公允价值需要达到人民币30000万元);
(3)发生对天神娱乐履行本协议有重大不利影响其他事项。
民生信托认为,公司因违约而需提前履行收购义务的条件成就,根据收购协议及保证合同,民生信托要求公司按收购协议履行义务并支付收购款项,朱晔按照保证合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对公司履行的收购及支付价款等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民生信托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朱晔名下的财产,限额31,541.30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冻结了天神娱乐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神乾坤问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人民币5,100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高度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诉讼、仲裁及冻结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
■
注:天神互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二)冻结事项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和2018年12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和《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经自查,除前述公告披露的公司财产被冻结情况外,公司有如下财产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
2、证券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
3、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