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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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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1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与李志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收购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颐飞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趣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四家公司股权。

  近期重组双方经过对行业状况、业务进展反复分析、论证,认为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颐股份”)与国新健康协同性强,中介机构正在推进京颐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颐飞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趣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经营业绩有待提升,待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另行协商股权合作事宜,公司将继续与上述三家公司在业务方面进行协同合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60),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2月2日期间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61、2018-62、2018-68、2018-70、2018-75、2018-78、2018-80、2018-81、2018-90、2018-94、2018-96、2018-97、2018-98、2019-01、2019-03、2019-11)。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公司将从打造全产业链生态的逻辑出发,从医疗行业基础建设到应用场景进行全方位布局,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能力和盈利能力,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范围有了一定的扩展、重组条件进行了优化,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目前方案的商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拓展、技术合作、产品研发、服务模式打造方面,已经开始初步合作、进行业务协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每1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1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咨询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2月25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咨询电话。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原咨询电话:010-64424355

  新咨询电话:010-57825201

  公司原投资者咨询电话将自2019年2月25日起停止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资者信箱和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1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2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裁韩炜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19年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7,646,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3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6,211,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3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96%。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部分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944,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09,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3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96%。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624,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8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183,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4%;反对46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173%;反对46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8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议案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黄军会律师、苏登云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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