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0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 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9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151.2010万元,并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该制度,规范上述人员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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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该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作出详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19年3月12日(周二)下午13:0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0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召集和主持,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造成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侵害。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日常资金需求,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0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151.2010万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0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16.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以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2月21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375,724.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恒铭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0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16.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00.00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尚不能完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流动性好,且公司将采取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保障现金理财安全性和保本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造成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侵害。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通过本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铭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下同)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日常资金需求,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做好风险控制,现金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审核人应尽职尽责做好风险管控,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并将理财产品情况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5:00至2019年3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 年3月5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5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2019-006);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9年3月11日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7
2、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3 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 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9年2月2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061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78,0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72元。截止2019年1月2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78,003股,募集资金总额568,676,216.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271,1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置换金额3,375,724.73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通过本议案。
针对上述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二、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
针对上述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做好风险控制,现金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审核人应尽职尽责做好风险管控,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并将理财产品情况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
针对上述与闲置自有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徐彩英,刘海山,曹征
2019年2月21日
徐彩英:_______
刘海山:_______
曹 征:_______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铭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核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061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78,0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72元。截止2019年1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78,003股,募集资金总额568,676,216.1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2,405,116.1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271,1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037.8003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
公司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截至2019年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尚不能完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铭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铭达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061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78,0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16.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并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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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以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2月21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375,724.73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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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3号),审核结论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恒铭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