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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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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9-00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湖北路桥控股子公司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畅达”)向农发行申请人民币23,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金湖畅达与农发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为其向农发行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3,400万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湖北路桥为金湖畅达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3,4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3,0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农发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湖北路桥控股子公司金湖畅达向农发行申请人民币23,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400万元。

  2、近日,金湖畅达与农发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为其向农发行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在2018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上述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    公告编号:临 2018-028)。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8年5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5月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枝江市董市镇石匠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845.90万元,负债合计0.62万元,所有者权益5,845.28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

  机构类型:国有经营单位

  营业场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06号

  负责人:李知发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3,4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4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贰亿叁仟肆佰万元整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五、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

  3、质押物:金湖畅达上述贷款对应项目的应收账款。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质押登记:质权人和出质人在签订合同15日内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六、本笔贷款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笔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七、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50亿元。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稳定,且为公司控股95%的孙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意见:公司2018年年度以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八、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3,0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04.8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枝江金湖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9-00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2月22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工作,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公司将认真做好换届的筹备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在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换届改选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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