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3,033,91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41.47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3,009,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6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黄喜胜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华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永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王永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1.02 选举姚科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姚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1.03 选举黄喜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黄喜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1.04 选举易欢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易欢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1.05 选举王连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王连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1.06 选举华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华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永泽先生、高岩先生、迟维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永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刘永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2.02 选举高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高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2.03 选举迟维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01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0%。迟维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7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

  3、会议以同意163,03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会议以同意163,03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袁训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郑曦林律师、陈明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亚联发展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两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王思邈女士和汪林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王思邈女士和汪林波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袁训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思邈女士:1984年生,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王思邈女士于2014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宽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王思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思邈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汪林波先生:1984年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曾任职于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汪林波先生于2012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总裁办经理兼法务。截至目前,汪林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汪林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