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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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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9-016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借款256,627,434.88元人民币及逾期还款的罚息710,002.57元人民币(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7日,之后按年利率12.45%,从2018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2019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的公告》,披露了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托”或“原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即《民事裁定书》所称“本院”,或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256,627,434.88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710,002.57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7日,之后按年利率12.45%,从2018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湖南省高院已受理了上述案件【(2018)湘民初90号】,并将于2019年2月21日开庭审理(详见    公告编号:临2019-00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收到湖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湘民初90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257,337,437.4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他财产。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202,857,270.85元已处于冻结状态,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也在进一步核实本次诉讼是否涉及其他财产保全情况,并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在审理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257337437.45元价值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银行存款、其他有价资产等)。2019年1月25日,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交了《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并缴纳了保全费用。

  本院认为,申请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257337437.4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诉讼的《民事裁定书》并经公司核实确认,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202,857,270.85元目前已处于冻结状态,冻结期限为一年。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发布《关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公司计划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支取(详见    公告编号:临2019-008)。本次诉讼财产保全将影响以上支取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冻结将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但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对其他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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