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银亿控股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涉及债务本金3,500万元)。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19年2月18日,银亿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07,134,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4%,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711,353,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1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为716,303,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8%,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75%。

  四、其他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以及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银亿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运行和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银亿控股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债务展期、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措施防范该等股份经司法程序被处置的风险。

  3、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