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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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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9-00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络报道的澄清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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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络报道内容简述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19年2月16日披露《春秋航空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网络上针对上述公告刊登了相关报道和评论,其中提及“大股东减持”、“春秋航空董事长连续2年减持股份”、“公司董事等选择在2019年再次减持股份,或许与2019年发生较大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等内容。

  二、澄清说明

  为了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投资者对该类报道内容产生误读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相关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实际控制人王正华先生及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先生上市至今均未减持,亦无减持意向,且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2、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包机”)成立于2001年4月,目前除经营少量旅行社业务以外,主要为春秋国旅24位自然人股东投资春秋航空的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成立于2010年9月,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成立于2010年9月,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春秋包机股东出资已接近20年,春翔投资及春翼投资股东出资已接近10年,持股时间较长,本次减持计划是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除王正华先生及王煜先生等以外的部分股东减持其通过各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春秋航空股份,亦是对该部分老员工的合理回报。

  3、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分别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0.60%、0.17%,计划减持比例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坚信,未来中国民航市场将长期保持繁荣发展,公司将继续完善和优化低成本航空的业务模式与竞争优势,在确保飞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扩大机队规模,努力实现“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化、高性价比的低成本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安全、低价、准点、便捷、温馨的飞行体验”的战略目标。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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