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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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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获悉公司股东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维思资本”)的证券账户存在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即减持,同时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的情形,立即与股东维思资本进行了核实,本次减持行为因其操盘人员误操作。近日,公司收到维思资本关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致歉信以及承诺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的情况说明

  2019年2月12日维思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5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0%。前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具体减持数量、价格、金额情况如下:

  ■

  注:减持计划披露日为2019年2月12日,具体详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维思资本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1,368,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7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20,834,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06%。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同时,根据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本次减持违反了其公开承诺。

  二、当前的处理情况

  1、经公司提醒后维思资本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以及违反承诺,维思资本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致歉如下:“我司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我司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和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沟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维思资本承诺:

  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承诺自《关于股东违规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减持股份。同时,将继续履行其他承诺事项。

  3、根据维思资本出具的上述情况说明、致歉信以及承诺函,维思资本已经对其违规减持行为采取了相关措施,公司将督促并要求其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维思资本关于违规减持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维思资本关于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信》;

  3、《维思资本关于主动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富投资”)持有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1,371,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6,012,645股的6.1135%;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捷朗”)持有本公司8,580,3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128%;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维思”)持有本公司88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42%。捷富投资、杭州捷朗和杭州维思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维思资本”。持有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维思资本计划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60,7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0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他说明:维思资本于2019年2月12日因其操盘人员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5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0%,成交价格区间为27-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38,271元,上述减持时间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同时违反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维思资本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承诺自《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并提前终止此次减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违规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2018年6月1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本次减持是操作人员误操作,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2月12日)不满15个交易日,同时违反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达到减持时间区间。

  (四)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因为操作失误导致违反相关规定及承诺,维思资本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维思资本对本次违规及违反承诺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自《关于股东违规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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