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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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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1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方就《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注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相关事项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关注事项一: 结合奈电科技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经营环境、营运效率、财务指标变化等情况,说明其在业绩承诺期满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即出现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收购奈电科技时进行收益法评估的各项假设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参数选取是否与实际不符。

  说明:

  1、奈电科技2018年经营业绩同比下滑主要系受产品结构调整及价格下跌影响所致。

  近年,消费类电子产品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FPC属于增长较快的细分行业。奈电科技作为生产双面板、软硬结合板(Rigid-flex)和多层板的专业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机器人、液晶显示板、可穿戴智能设备等领域。根据Canalys最新公布的中国智能手机市场2018年出货数据显示,全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跌幅约14%,市场规模回到2014年前的水平。同时,受整体经济环境以及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调整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奈电科技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同时为扩大市场份额而采取的主动性营销策略,其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不同程度下跌,个别产品降价幅度超过20%,致使综合销售毛利率下降。奈电科技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66亿元(未经审计),较2017年下降约3.27%,但因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降幅较大,盈利同比出现大幅下滑。

  2、公司收购奈电科技时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各项假设存在结构性调整的情形,但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奈电科技主营产品FPC是印刷电路板中最有发展潜力的细分领域,全球产值超100亿美元,大部分消费类电子产品都使用柔性板或软硬结合板,拉动柔性板市场需求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消费类电子小型化、薄型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尽管2018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减少,但随着5G技术的应用发展和逐步推广,国内电子信息行业将会带来新一轮创新周期和新的成长动力,并促进各相关领域产业链的进一步升级。

  奈电科技2018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约为7.66亿元,较公司2015年收购奈电科技时对其2018年营业收入的预测值(7.74亿元)下降约1.01%。奈电科技2018年出现业绩下滑系因其营销策略调整以及新产品尚未形成批量销售所致,属于正常波动范围。目前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引致价格的短期波动,并不会改变行业的长期发展方向,公司进行收购评估时的基本假设,包括行业规模、行业的扩张态势、行业的发展方向、资产情况等总体上没有出现不利变化,但随着终端应用市场技术的更新换代以及应对总体经济形势和行业竞争变化等,奈电科技将基于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在产品结构、价格策略等方面将与收购评估时的基本假设可能发生局部结构性的变化。

  关注事项二:列表对比奈电科技2018年实际经营指标与购买时收益法评估下2018年预测经营指标的差异,变化幅度超过30%的,说明原因。

  说明:

  奈电科技2018年主要经营指标与购买时收益法评估下预测经营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预计奈电科技2018年实现净利润较购买时采用收益法评估下预测的净利润下降81.38%,主要原因系受产品结构调整以及产品价格策略调整因素所致。奈电科技主营产品FPC行业在经历前两年的大发展后, 2018年受智能手机出货量出现双位数下降的影响,以及新产品尚未形成批量销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为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适当调整营销策略,导致公司2018年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进而影响奈电科技整体盈利能力。

  关注事项三: 结合奈电科技业绩承诺达标率略超100%、承诺期满后业绩下滑的情况以及对1、2问的答复,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奈电科技2015年至2017年业绩追溯调整、可能触发相关主体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如是,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对于业绩补偿责任的追责机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说明:

  公司聘请的2015年至2016年度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2017年度的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奈电科技2015年至2017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实施了审计,奈电科技2015年至2017年均已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年审机构已在专项审核报告中明确不需补偿。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2017年3月21日、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奈电科技2015年至2017年业绩追溯调整、可能触发相关主体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本次商誉减值为公司与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规定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需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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