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收到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通知,获悉周洪亮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周洪亮先生于2018年1月1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000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详见公告2018-005)。后续,周洪亮先生对上述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详见公告2018-043),并于2019年1月19日对上述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交易手续(详见公告2019-002)。
2019年2月14日,周洪亮先生办理了1,000,000股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9,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5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9.62%,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