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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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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9-00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因公司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海洋,股票代码:002086)自2019年2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3、自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818,614,346.00 元(不含利息),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2019年1月15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尽快无条件向东方海洋全额偿还占用的资金并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东方海洋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力争在一个月内归还占用的资金。

  为尽快消除上述违规事项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在承诺期内积极筹划处置资产,但由于拟处置资产涉及金额较大,资产处置未能如期完成。截至 2019年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归还公司占用资金284,000,000.00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534,614,346.00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在积极通过实施资产处置、研究重整方案等多种形式力争尽快解决违规事项。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 条(四)规定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 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2月18日上午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开市时起停牌 1 天,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为“ST 东海洋”;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86”;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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