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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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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1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维信诺;证券代码:002387)于2019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三个交易日,OLED指数(指数代码:884214.WI)累计涨幅达到15.93%,且公司同行业企业股票价格均有较大涨幅。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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