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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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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1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

  2、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1,798,7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1.5988%。

  3、本次解限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2014年2月19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公司”)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1,210,119股,占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7,089,643股。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93,630,35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4,840,476股。

  2015年5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4,840,4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24,840,476股增至249,680,952股。

  2016年7月18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177,100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 4 年,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披露的《东易日盛: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680,952股增至253,858,052股。

  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总股本由 253,858,052 股变更为 253,752,652 股。

  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对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总股本由253,752,652 股变更为253,299,446 股。

  2017年5月5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号)。根据证监会批复,公司已向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07,685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253,299,446股变更为262,907,131股。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刘春嘉等 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6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总股本由262,907,131股变更为262,758,451股。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激励对象何健、寇强、朱海姣等2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894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总股本由262,758,451股变更为262,665,557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262,665,557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2,488,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54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了相关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于两个交易日内作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公司将以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将以2,000万元(三方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上一年度年薪的20%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公告。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东易天正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1,798,7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1.5988%。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61,798,714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488,924股。具体情况如下: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易日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东易日盛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1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6,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安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持有公司6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股票发行前,徐建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股份限售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17年2月19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徐建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徐建安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徐建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徐建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徐建安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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