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龚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徐寅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2019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黄婧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