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质押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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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质押股数46,000,000股,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10转增10股”实施完毕,故质押股数变更为92,000,000股。详见巨潮咨讯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18)。
二、控股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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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715,420,600股股份(其中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11,321,400股,通过阿拉山口市榄芯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4,099,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2%。本次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再进行质押后,孙清焕先生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12,869,9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7.71%,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
孙清焕先生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平仓、冻结、拍卖等风险。本次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再进行质押手续完成后,孙清焕先生的质押本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