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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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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临-006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工业区C2-2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鸣镝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柳杰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董伟、张锐浩、陈立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傅一龙律师、廖婷婷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1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一龙、廖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临-00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9年2月1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受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原激励计划已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68,800股,回购价格11.5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137,600股变更为124,168,800股,注册资本将由125,137,600元变更为124,168,8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3月30日,9:0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工业区C2-2号楼

  3.联系人:吴佳云

  4.联系方式:0768-2922603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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