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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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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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