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2 月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经核实,发现公告中顶信瑞通2018年末资产总额数据有误,现对公告中该处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顶信瑞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更正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顶信瑞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