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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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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鉴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无先例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证券代码:600030)自2018年12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

  因本次交易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1)。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10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4)等相关公告。

  2019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按时予以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8)等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以后定期披露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本公司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资主管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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