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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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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2月13日下午13: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逾期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基于公司综合评估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的逾期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07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四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金额为21.85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21.52亿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出具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

  内容详见2019年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1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2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2月13日下午14:0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内容详见2019年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11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逾期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基于公司综合评估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的逾期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07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四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金额为21.85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21.52亿元,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为20.49亿元(应收保理总额25.95亿元,另扣除贸易业务债务人为公司的应收保理款5.46亿元),应收保理利息账面余额0.23亿元。年末保理业务形成的大额逾期应收款有72%已超过270天。公司结合保理业务实际催收情况,为客观反映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根据风险组合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末,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发现除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应收账款已基本无法收回。因此按照公司的会计估计,对除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保理类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37亿元。

  (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贸易类应收账款余额为3.78亿美元,逾期比例为100%且账期时间均已超过一年,但相关债务人无还款计划且无还款意愿,如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则无法如实反映其可收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进行组合测试时,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该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如果按照既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评估,在公司各部门充分讨论了公司风险资产事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减值计提的依据等基础上,拟按50%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拟新增坏账准备金额为1.6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15亿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07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四季度拟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21.85亿元。本次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勇先生,唐啸波先生,罗守生先生,蔡宝生先生对《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计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傅仁辉先生对《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因此,反对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罗守生先生,蔡宝生先生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认为: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反对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及向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确认,获悉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形,此次被动减持系由于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将被执行人上海华信持有的15,352,100.00股华信国际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冻结(原冻结案号为(2018)闽01财保3号)变为可售冻结,并在三十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方式将上述股份卖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截至目前,上述三十个交易日的减持区间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海华信被动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被动减持情况

  单位:股

  ■

  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截至2019年2月12日,上海华信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占被执行股份的55.04%。

  本次减持是法院在未通知上海华信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并非主动减持行为。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上海华信本次股份被动减持是由于司法强制执行处置股份所致,未产生任何收益。上海华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上海华信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上海华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98号)(以下简称“98号函”)。函中要求公司在2019年2月14日前,对“98号函”及《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3号)、《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1号)、《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59号)、《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信国际年审工作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4号)的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会计师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函件中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积极回复关注事项。由于上述函件问题涉及面广且工作量大,公司无法按原要求时间完成回复工作,已向深交所申请延缓提交。公司将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2019年2月21日之前)完成上述函件的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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